約了老弟出來吃中飯,飯後又去逛GOODWELL,今天沒看到什麼,覺得有點浪費時間,送他回家自己又去逛Hobby Lobby看看有沒有特價品,星期四又要畫一幅(20x24),而我有一堆(16x20),找了半天沒這個尺碼,耐著性子,明天到別家看看,結果還是買了一組畫筆,另外又給自已買了三種不同的油畫原料,他來電話摧我回家吃飯.
看到一組狗的照片提名(要對別人好一點),今晚是Tim's (Roger's son)家請我們吃晚飯,我本不想去,但又不願意弄的不愉快,算了去吧!對他這一家人,我就是沒有好感,十七年來看到他結婚生子,一家人東搬西搬,做事也是大頭小身,在我看來總是覺得不做正事,美其名傳教士,教會捐助他們,結果有些教會認為他們夫妻沒有做到應做的事,有些也是不了了之! 沒有固定的工作,沒有固定的收入,有次我問他,你把自已奉獻給上帝,很好但為什麼總是在教會外打圈圈呢?結果他回答是,時候末到!我受不了他這種做風,到處接受別人的贈品還引以為榮,也許是我個人的感覺,看著他們我很痛苦,為什麼我不能對他們好一點?為什麼我不願意幫他們?為什麼看到他們我就情緒非常不穩?結果只吃一口全都給了我先生,說聲謝謝轉頭回到自己的窩裡,自問為什麼?難到我是這麼不通情理的人,更何況他是他的兒子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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